花地瑪聖母堂堂區議會


花地瑪聖母堂堂區議會成立於二零一一年九月十八日,並遵照梵二大公會議精神(參照「教友傳教法令」26節;「教會憲章」37節)及新聖教法典(參照536條)而設立的組織。

本會由代表堂區各層面的聖職人員及教民組成。其成立宗旨在於聯同堂區司鐸及神職團,在聖神、聖教會及花地瑪聖母的指引下,以共負責任的精神把堂區建立為一個信、望、愛的團體,使花地瑪聖母堂上下全體信友積極參與教會、宣揚福音、共建基督神國、聖化世界。


本會宗旨及目標


一、本會為一代表堂區全體教民的諮詢及功能組織;依照聖教會之訓示,推展、統籌及協調堂區內,以信徒為基礎的宣揚福音事工,以及支持教區及教區層面以上的教友傳教活動。

二、在堂區牧民工作上,本會為堂區牧者(即主任司鐸及助理司鐸)的諮詢及輔助團體。



堂區議會職能

議會職能包括︰


1. 舉行會議;
2. 審查並通過理事會提交的年度報告;
3. 審查並通過本議會的財政報告;
4. 通過本議會下年度的年度工作計劃及相關的財政預算;
5. 討論並通過議案;
6. 修改會章。